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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场大佬丑书汇,真能哭晕仓颉?

时间:2023-08-30 04:33:08 编辑:小篆君 来源:小篆网

一场大佬丑书汇,真能哭晕仓颉?

——当代书风杂谈

庄乾坤

前不久,去中国国家画院美术馆看了一场展览,名曰:“刻石珍拓大展来袭——三国两晋南北朝刻石三十品新探(二)(三)”在展馆里,遇到一位朋友,一见面,他就怒火喷射,痛斥此展:“什么新探?简直一场丑书大杂汇!如今书法界中了什么魔?群丑汇杂,仓颉奈何!他老人家看了,还不哭晕了?”

这场丑书大汇,汇集了当代书法界一批大佬的作品,除了孙晓云、张改琴的书法还是讲法度的,其他人多数是以狰狞、丑陋、低劣面貌出现。有些算不上丑书,但水平不高,堪称庸书。

无论丑书,还是庸书,其作者都堂而皇之地当上了大佬,而民间无数真正的书法家,水平远高于他们,却默默无闻。

有些大佬,基本功就不行,只能靠丑书糊弄人,混饭吃,可以理解。写不好,靠装神弄鬼、胡涂乱抹混口吃的,历史上就不乏其人。三百六十行,行行良莠不齐,鱼龙混杂,乃自然生态,不足为怪。当然,这些人,应送给他们一个恰当的称号——当代“巫艺”。

当下造丑,是为了出名,他怕有人攻击,越攻击越出名。所以,本文故意隐去其姓名。

令人费解的是,有些大佬原本写得不错,不知为何,突然也抡起刷子,也加入丑魔乱舞的圈场。莫非,丑书当真成为一种风尚,不丑,就不入流?

比如,河南的胡秋萍,原本用毛笔写的不错,而今不知何想?非得用猪毛刷子刷两下不可。当然,我相信胡秋萍凭借自己的基本功,仍然会以美书为主流,当下抡起猪毛刷子,只是表明自己也入流了,赶赶时髦而已。

朋友的怒吼,在耳畔萦绕良久;“丑书汇”里挠心污目的丑相,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。

字之初,形本美。汉字从诞生那刻起,就以华美的形象照耀人间,悦人心目。

这要从五千年前的一个早晨说起。在沂蒙山东部一个叫莒的地方(春秋时封莒国, 现为莒县),一个窑匠早起晨作,看到一轮太阳从山顶跃起,辉煌灿烂,在山巅有一弯橙色光晕,将太阳捧起,壮丽无比。

欣赏之余,他将这幅壮丽的景象刻画在陶坯上,烧成陶器,后人称之为大口尊。大口尊上的图像线条简洁,布局得体,结构完美,最令人称奇的是,一个静态的“山”和两个动态的“日”“晕”组合比例,竟然完全符合黄金分割原则。他完全没想到,这一次刻画,竟然成为同一历史时期最美的、传播最广的、最具有文字意义的符号,被后世专家称为图像文字,是“旦”字的雏形,成为汉字的鼻祖,至少比甲骨文早一千五百年。

原始的“旦”字,以光彩靓丽的美神形象玉立在中国文化的滥觞地。五千年后, 她被载入中国美术史。

从这个符号之后,依次是统称为大篆的甲骨文、钟鼎文和石鼓文。到了秦朝,丞相李斯综合各国大篆文字,删繁就简,提炼发明了小篆;狱吏程邈创造了隶书。汉代众书家探索出章草。曹魏时期,钟繇从章草中演化出楷书,《宣和书谱》称之为“正书之祖”。北魏众书家在汉隶的基础上结合刻碑的特点,创立了魏碑体,晋代王王羲之融汇众体之长,创行、草、楷经典,特别是将行草的韵律美发挥到极致,已无人能超越。唐代欧阳询、柳公权、颜真卿、褚遂良、虞世南各将楷体推向完美的顶峰,张旭、怀素创狂草体。到了宋代,在体式、法度上再无创建,也只能在前人基础上进行发挥、完善,以苏黄米蔡为代表的书家只能在意韵上向前推进一步,显得更自由挥洒,更具神采,所以清人冯班也说“宋人用意而古法俱在”。美术理论家李福顺在《中国美术史》中说“宋人如果想在书法之体、法方面与唐以前名家争高低,费力不讨好,亦难有大成就”。“如果说隋唐以前的书法是体、法的变革时期,五代、宋以后的书法则是体、法的稳定时期,直至今天”。

是的,就那几千个常用的汉字,百代文人齐努力,探索了几千年,颠来倒去,拉方扯圆,软揉硬摆,也就那么几种体式、几种架构、几种笔法了,几乎所有的好看的表现方式差不多探索完了,好写法都让古人用的差不多了,到了唐代,体、法方面的探索几乎达到极致,从宋到元明清以至民国,就没有体、法上的突破,只是风韵、气象的变幻。美的构成与表现,是有极限的,几千年来,无数高才大德把构成、表现汉字美的方式探索、发挥到极限,后人很难超越。矗立在当代人面前的,是一座座很难逾越的风光无限的高峰!

总之,汉字书法,以美轮美奂的姿态走过五千年。五千年来,为汉字之美增光添彩的高才大德如峰似岚,波涌迭起。

他们耗尽心血,追求一个共同的目标:写得好看些,再好看些!

他们毕生探索,追求一个共同的结果:让人赏心悦目,心旷神怡,如坐春风,如含甘贻。

他们躬身劳瘁,留美于世,历史把他们的身影印在星空,光耀千古,流芳后世。

当然,这一路上,书者芸芸,浩浩泱泱。大河奔流,少不了泥沙俱下,玉龙总是混杂,稗谷总是相伴,美丑总是相生,但是,放眼历史长河,美是主流,总是碧波荡漾;美是闪耀的波光,总是璀璨炫目,所有的泥沙,所有的浊流,都掩盖不了主流。

仔细分析当下这场“丑书汇”,其“涂丑要领”无非就是那么几点——

把本来写的很完美端正的篆隶碑楷再扭几下,扭得瘸腿断胳膊;

把本来毛笔中锋的写,改成刷子式的涂、抹、扫;

把本来婷婷如柱的竖、铮铮如笏的横,改成扶不起的烂面条、拉不直的死蚯蚓。

把本来弯曲有度、粗细有致、轻重有别的撇捺,改成直棍棍儿,硬邦邦戳在那里。

把本来叫做汉字的神圣符号,改成不是汉字的虫虫爬、狗狗刨、猫猫挠。

本来,古人费尽心血,苦苦探索,按照美的规律与法则,把间架结构、笔画、笔势摆弄得很好看,可谓“增之一分则太长,减之一分则太短;著粉则太白,施朱则太赤”,无数古贤好不容易把字写得美轮美奂,可是,当下这些不屑子孙们再把它们扭来扯去,折腾得丑陋不堪。

可怜那些汉字,原本是万众景仰的美神,光辉圣洁,翩若飞鸿,宛若蛟龙,灿若云霞,在华夏子孙心灵的天空神游,仙姿婆娑,美轮美奂。何曾想到,这些美神如今被人喂上了抽筋摇头药,一个个别腿拧胳膊,抽筋麻爪,满地扑棱,痛苦不堪!字祖仓颉啊,若见此惨象,当四目涟涟,心肝悲催,捶胸哀嚎!

从明代到清代,前后近五百年时间里,一直是台阁体流行,千篇一律,局面过于沉闷,所以清人不甘寂寞,到清中期,在篆书、隶书和魏碑方面写出一些新气象,也是对前代的完善。可是,到清代末期以至民国,有几个人还想创新。然而,无论怎么写,还是前人那一套,怎么也跳不出前人的圈子。新体式创不出来,那就在笔势上弄点新花招吧,可是,好看的笔势也被古人用得差不多了,仍然创不出好看的新笔势来,创来创去,那只有把字写得不好看了,才能写出新鲜样儿,歪歪扭扭,不讲结构比例,不讲起笔收笔,不讲轻重提按,不讲笔画韵律,不讲屋漏痕,不讲锥画沙,真是随心所欲。

不要听信所谓“有没有资格评论”、“你不懂”之类的话,人都是长眼睛的,人的眼睛能够分辨丑与俊。

所以,当下有些丑书者总是引经据典,以这些古人为依据,说丑书是有来源的。其实,丑书就这么点儿来源,再早了,就没有称得上写丑书的人了。如果再往清代以前生拉硬扯,找出个别大家的几幅丑书,倒也有几幅,但是,仅此几幅而已,那不是他们的主流。再了不起的大家,也会有马失前蹄时,谁还没有两下败笔?俗话说,圣人一天还有三个混沌时辰,大家偶然写失了手,或者弄着玩儿几回,但不是主流,他们仍然是以创造了美而名留青史的。比如,黄庭坚,“开创中国草书又一新境”,成就巨大,但有那么一点儿丑笔,被亦师亦友的苏轼骂作“死蛇挂树”。但是黄庭坚真正留给后世、光耀千古的,是那些灿若锦霞的美书,而不是那一点儿“死蛇挂树”。

值得关注的一点,清末至民国那几个敢于这样“创新”的人,正是当时的一代名人,堪称“大佬”,社会地位很高,在圈内乃至官场上、社会上,名声显赫,并且他们的前期都是写馆阁体的高手,都以馆阁体谋取了雄厚的社会资本。而作为一般人,是万万不敢这么“创新”的。这些“大佬”突然抛出来这么一手新鲜货,谁也不敢说孬,况且确实也挺新鲜,毕竟天天看馆阁体看腻了,想换个新面目看看。看不懂,你就别说话。你敢说不好,那就是你不懂,你的学问不到,修养不到,艺术感悟力不行。比如,康有为的部分作品,那些毫无笔法变化、从头到尾一样粗细的线条,那些瘪瘪屈屈、别别扭扭的体式,真就那么美吗?千万不要以为康有为是名人,他的一切都是正确的。他推动过戊戌变法,是正确的,但他又成为保皇派,逆历史潮流而动,是大错!在他身上,既有大是,又有大非,是一个自身十分矛盾的人。他早期的字,写得很好,到后来,又玩起“刷子体”,满足了一些人的猎奇好异心理,被推崇起来。其实,这是名人崇拜效应,名人身上的虱子,也是双眼皮儿的——漂亮。清末到民国,有那么几个人引领了一股写得歪歪扭扭、邋邋遢遢、蔫儿不拉几的潮流,且不管这潮流是清是浊,毕竟与过去不同。看热闹的人总想看个新鲜,于是大家就把他们捧起来了。

当然,他们没有丑到今天这个地步!虽然有点儿丑味儿,但算不上丑书。

千万别以为人类的审美总是很正确,很高尚。有时候,人类的审美很低俗,很龌龊,甚至不堪入目!人类史上,低俗、龌龊、丑陋、肮脏的审美如浮云一样,经常遮蔽太阳,有时甚至遮得天昏地暗。简单一例,从南唐国主李煜开始,以变态的心理欣赏女人的小脚,开启了女人缠足之风,至宋朝愈刮愈烈,以至于清初朝廷明令禁止都无济于事,直至新中国成立,才彻底铲除这股恶习。这种丑恶、变态的审美竟然延续了千年之久!

当下,年轻人流行穿破衣服,好端端的牛仔裤,非得要磨出破洞不可,露着膝盖、大腿、屁股,像个乞丐,还觉着美得不得了。

曾记否,2010年,网上爆红“犀利哥”。此哥是个捡垃圾的流浪汉,蓬头垢面,衣着脏烂,双眉紧锁,眼神忧郁,面庞瘦削,大步流星。一个摄影爱好者觉得他气质不凡,魅力迷人,就抓拍下来,发到摄影论坛。一时间,“犀利哥”爆红。不少经纪公司找上门,要让他走时装秀,演电视。但是,他都没法接活儿。原来,“犀利哥”是一个很不幸的精神病患者,白白让媒体瞎折腾了一顿。

这种审美,就是当下的风气。这个时代,造就了这样的审美,符合当下人们的心态,这也算是“时代气息”吧!

最近三十年,是人们最狂躁的时代,资本这个狂魔搅得所有的人都心神不宁。于是,当代书法人更是心急火燎地琢磨着如何出新花招,如何领时代风骚,如何抓资本的眼球。各行各业都在勠力创新,书法能不创新吗?

真正的创新,需要高才大德,需要持久积累,可是当代人太性急了,才德不够,积累不够,却想一夜出名,怎么办?那些聪明人心眼儿活,眼珠一转,法术来了:既然大家都在写好看的,那我就写不好看的!只要跟大多数人面目不一样就行,不论丑俊,我是个新模样,哪怕我长得像个癞蛤蟆,你平时没见过,第一次看见人像癞蛤蟆,吓一跳,印象更深,目的达到了!我知名度上去了!我若不丑得出奇,谁能记得我?于是,吼书,跳书,倒写书,反写书,发疯书,撒泼打滚书,一齐出笼,煞是热闹。

阅遍书法史,没有哪朝哪家能创造出当下如此疯狂的、登峰造极的奇丑大劣!

古人云,梅以曲为美;当下书坛大佬云,书以丑为美。

当下,一批身居高位的书坛大佬挥毫献“丑”倒也不要紧,要紧的是他们大都参与大展评审,决定国家级、省级奖项评审,把握住美与丑的生杀大权,他们上一届评出的作品,就是下一届争取入展、获奖的方向,千万人争相效仿,一窝蜂地闯入泥潭。

丑,是当代书坛审美标准,是一种入展、获奖资格,字若不丑,入展、获奖难于上青天。

丑,是当代书坛流行风尚,字若不丑,难显高古、高深、高妙,被视为稚嫩肤浅,没有内涵。

丑,是当代书坛身份标识,字若不丑,难显大佬身份地位。大佬写得越丑,越显大佬有深厚造诣。

丑,是当代书坛“巫艺”法术,只有丑,才显得深奥莫测,才让你看不懂,才让你不敢开口,才让你在双目迷茫中迷失方向,才被忽悠晕,被牵着鼻子走。

于是乎,有人跟风,前赴后继,不仅大行其道,而且如狂飙四起,风沙眯眼。

丑书流行,有人担忧,有人怨忿。其实,大可不必。这个世界的审美就是由美与丑组成的,美与丑是对立统一体,没有丑,何来美?美,往往从丑中诞生,灿烂的莲花往往从腐臭的污泥中挺起。大江东去,总有回流。历史的车轮碾过,总会留下一地鸡毛。但回流、鸡毛都不是历史,滚滚向前的,才是历史。美,有时候会被丑的烟幕遮蔽,但从历史的长河看,美的光芒终究能照耀千秋。

丑书猖獗,众生奈何?任它丑去,你不理它,可耐你何?

有人振振有词:书法是为了抒发自己的性情,自己写了自己欣赏,谁若看不懂,不看就是了,大众看不懂无所谓,专家看得懂就行!

由此,想到当代诗歌。英国诗人安德烈·米切尔说,当代诗歌之所以被大多数人漠视,是因为诗歌漠视大多数人。是的,当代人,谁还在读当代诗?

同理,丑书早晚也落此下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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